2019年8月9日 星期五

環評委員「不分性別」的性別盲

環保署連續兩屆在14位外聘環評委員中,都僅遴聘1位女性,樣板意味濃厚,因此該署「性別平等專案小組」3位外聘委員日昨集體辭職,以抗議環評會「性別失衡成常態」。此一行動獲得三十多個婦女與民間團體連署聲援,但環保署卻於同日發布標題為「遴選區分領域、不分性別」的新聞稿,推託因為「各界推薦之女性專家學者比率亦不高」所以選不出來。

姑且不論此次環評委員組成也未做到「區分領域」的宣稱,本文僅針對「看能力,不看性別」這種傳統功績論說法所反映的性別盲點,提出進一步討論。



首先,「看能力、不看性別」的結果經常是看不見女性能力。組織研究領域很早就指出所謂「同性繁殖」現象,亦即在決策資源位置的分配上,男性主導的遴選過程經常因其熟悉的做事與互動方式,而偏好男性同類的特質與能力,女性則必須展現「比男性更好」的表現與資歷,才有機會被看見。

這反映在環保署新聞稿本身透露的數字:「受推薦人選中男性60人,女性8人,故欲達成任一性別三分之一比例原則,實有其困難度…」。從最簡單的數學來看,為什麼男性獲選的機率是21.7%(60位選出13位),女性卻只有12.5%(8位中選出1位)?具備相同領域與能力的女性,被看見的機率為何較低?

其次,女性受推薦人數過少這個「事實」本身,也是前述「看不見女性能力」的結果,看似「性別中立」的徵求推薦,只會召喚到少數已有相當資歷的(男性)學者專家繼續累績循環。根據教育部的統計資料,單以大專院校「環境學門」的女性教師為例,在2005年時佔總教師的16.7%,到了2017年則已增至27.7%,這表示女性環境專家學者逐年在增加,為何受推薦者卻比十年前更少?

相對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在徵求審查委員時,都會特別提醒各機關單位推薦女性人選,環保署連這一點都沒有做到,也沒有其他任何積極措施,僅是「不分性別」的公開接受推薦,實是維繫鞏固性別隔離現狀的「不作為」。

因此究其根本,不分性別的說法其實表明了環保署認為「不需為性別有所作為」,明顯無視於行政院2018年將「促進公私部門決策參與之性別平等」列為國家性別平等主要目標,還拿2012年人事行政總處的公文「豁免」來搪塞。

組織學者提醒我們,系統性的偏見需要系統性的干預;《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也明確提到國家應以暫行特別措施來「加速實現男女事實上的平等」。環保署若繼續放任「不看性別」的功績邏輯來延續男性優勢,而無任何矯正配套措施,讓更多合乎資格的女性專家學者有發揮與累積的機會,當然永遠無法接近三分之一性別平衡目標。婦運團體批評環保署「性別麻木」,實是剛好而已。

(發表於2019/8/9蘋果日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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