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日 星期二

用姓氏平權翻轉「傳宗接代」內嵌的父權意涵

已發表於2021/8/2蘋果日報論壇

前總統李登輝先生逝世滿週年,其孫女李坤儀的小兒子從母姓的新聞,也成為近日媒體報導焦點之一。不過,媒體多將標題重點放在「生男孩」、「男丁」所以從母姓以「續香火」,實為偏狹與可惜,忽略了李坤儀讓孩子從母姓這個決定本身,就有她作為「女性」傳承自家姓氏系譜的性別平等意涵,更是改寫「父姓常規」、讓子女從母姓成為日常的具體實踐。

從母姓不該是「不得已」的選擇

「父姓常規」指的是子女從父姓才被視為「正常」、「理所當然」的父權社會傳統。我國《民法》從立法之初到1980年代,一直是婦女運動團體所批判的父權《民法》,其中第1059條對子女姓氏的規定「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約定」,擺明了鞏固父方姓氏優先的特權,從母姓的唯一正當理由則是為了讓母親的父系家族宗祧得以延續,不至於「斷了香火」。因此在此階段,從母姓只是為了達成父系家族延續的「不得已」、「例外」之舉,不敢挑戰父姓常規。

此一套父權《民法》完全不符合男女平等的原則,終於在婦女運動的努力下,於1990年代起陸續修法,第1059條更於2007年修改,將子女姓氏改為由父母書面約定之。自此,子女要跟爸爸姓或媽媽姓,理應經由公平的討論做選擇甚至分配。

去年從母姓新生兒僅佔全部2.6%

然而,父姓常規畢竟有著數千年大多數民族文化(不止華人社會)與國家律法之背書,雖然法律已經修改,但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的統計資料,直到去年(2020),約定從母姓的新生兒比例只佔全部新生兒的2.6%。這正是台大法律系陳昭如教授曾指出的,在性別結構不平等的條件下,看似公平中立的父母約定之條文,只是讓父姓常規披上「民主的外衣」繼續維持現狀。

而根據筆者的研究,不意外地,在少數從母姓的新生兒家庭中,有很高比例具備了「母無兄弟」的背景。換言之,「傳宗接代」這個在華人社會同樣具有支配性甚至造成壓迫的傳統,很弔詭地成為挑戰父姓常規傳統的重要動機或依據。「家裡只有姐妹」的女性更容易感受到父姓常規的壓迫(女兒就無法「續香火」),也較常呼應姓氏平權改革的召喚,並在一定條件的支持下(例如兩方家庭相對平等的權力位階,或男方支持較為進步的價值觀等)付諸行動,讓孩子從母姓。

傳統與進步平等價值可以雙贏

作為女性也有權利讓孩子跟自己姓這件事,如陳昭如教授所揭示的,本身就是在改寫宗祧權與傳宗接代的傳統,甚至可以進一步成為「逆反傳統創造」,翻轉「傳宗接代」原本內嵌的父權意涵。那要如何才能「逆反創造」,而不再將從母姓只視為挽救父系繼承危機的手段?重點就在於更多人將從母姓視為日常,並且一代接一代實踐。不論是否有傳宗接代的「需求」,也不論新生兒是男是女,在父母花腦筋為孩子命「名」的時候,也平等協商採用哪一個「姓」,從而建立和父系傳承一樣普遍的母系系譜文化

事實上,從《民法》第1059條2007年5月修法實施至今,約定新生兒從母姓的比例,從當年的平均1.2%,緩步提高到今日的2.6%,已足以說明從母姓的次文化正在成形,甚至因此有鼓勵生育的作用(至少生兩個才能父母姓氏都有)。筆者訪問了許多約定孩子從母姓的年輕爸媽,很多是基於他們認同的性別平等或公平理念,讓媽媽不必身為家中唯一的「異姓」,早已超脫了傳宗接代思考;也有不少爸媽兼顧了雙方家庭的姓氏繼承與認同歸屬,說明了宗祧傳統與進步的平等價值是可以雙贏的。

籲媒體杜絕偏狹思維過時論述

我們期待越來越多的民眾視從母姓為「日常」,更呼籲媒體儘速杜絕「生男孩從母姓以續香火」這類屬於上一世紀的偏狹思維與過時論述。台灣的性別平等實踐在很多場域都具有領先世界的表現,希望我們也能在姓氏繼承的場域上,集體開創更為平等也多元的新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