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3日 星期一

你們的小孩姓誰的姓?子女姓氏選擇的家庭政治學

去(2013)年6月,我高齡生下了第二胎,很高興是個女兒。有趣的是,一些熟悉的朋友開口問的第一句話不是:「她叫什麼名字」,而是「她姓什麼?」
在民法1059條於2007年修正後,我國子女姓氏的規範有了劃時代的改變,就是規定夫妻在辦理出生登記時「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而不再是以前一律規定從父姓(除非母無兄弟可另行約定[1])。從學生時代就參與婦女運動的我,因為瞭解子女姓氏的父權優先條款在民法修正過程有多麼難以突破,而且在200734月確認懷孕的那一天中午,我剛好從電視新聞看到1059條修法三讀通過的消息(就是這麼巧!)。為了珍惜這個得來不易的修法成果和我懷孕的時機,在先生的支持下,我們的兒子取名彭川,從母姓。這就是為什麼,許多朋友會好奇我們的第二個孩子姓什麼。
我和先生約定子女從母姓的「心路歷程」,經由資深媒體人何榮幸採訪後,成為當時中國時報「我的小革命」專欄中的一個故事,於是有更多朋友知道了我們家庭內溝通的過程。後來公視「獨立特派員」節目也在婦女新知基金會的牽線下,製播了一集「以母親之名」專題。在這些過程中,我們收到了非常多的祝賀和鼓勵,我身邊的女性主義朋友幾乎人人稱「讚」!還有長輩級的男性教授在得知這個消息後跟我打趣說:「你可不可以跟我女兒談一談?」
感覺上,子女從母姓是一項受到高度肯定的選擇。但是內政部戶政司的統計數字告訴我們,從2007年到201311月止,新生兒約定從母姓的比例平均僅有1.55%,且過去幾年以來並無增加跡象(參見表一)。法律的變革似未鬆動父姓體制(patronymy)的文化規範。因此讓人不禁好奇的便是這1.55%的人是誰?要在什麼條件下,在婚姻關係內的夫妻會讓子女從母姓呢?[2]



表一:出生登記子女從姓案件統計表

20075-12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1-11
出生登記總數
125582
196082
184918
167137
196871
229760
181662
約定從母姓人數
1539
3508
2541
2768
3090
3438
2956
約定從母姓比例
1.23
1.79
1.37
1.66
1.57
1.50
1.63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網站
基於本身是從母姓家庭的當事人,以及倡議從母姓的運動需求,我希望對於「什條件會有利於子女從母姓?從母姓家庭是基於什麼理由?遇到什麼阻礙?」能有進一步瞭解。因此,2010年以問卷調查和深度訪談方式[3]做了一些研究。其中問卷調查已發表成〈為何從母姓〉一文;深度訪談的部分,則因為成功訪談的個案僅有6對,為了蒐集更多個案以求涵蓋不同狀況的代表性,迄今尚未正式發表。以下摘要呈現兩項研究的重點發現。
什麼樣的家庭從母姓?問卷調查結果
我與洪綾君(2011)已發表的這篇文章,是在內政部戶政司協助下,於2010811月間在各戶政事務所窗口,針對登記子女姓氏的父母發放。因為從父姓的比例佔絕大多數,因此我們採取配對抽樣的策略以控制問卷數量,也就是每發出一份從母姓的問卷,才對下一個從父姓家庭發出問卷。我們主要想探討影響從母姓的變數有哪些,並且將變數區分為人口變項(學歷、籍貫、收入等)及態度變項(當事人的性別平等意識程度、認為從母姓是污名的程度、以及支持姓氏自主決定的程度)。最後回收問卷為從母姓者257份、從父姓者522份。此外我們也詢問受訪者從父姓或母性的理由。
我們先來看有關「理由」的統計結果。從父姓家庭選擇的前三名理由是:「因為一般家庭都是如此」(69.8%)、「為了父方傳宗接代或祭祀需要」(35.0%)、及「因為母方家庭並無此需求或要求」(18.0%)。第一個理由顯示的是傳統、文化、習慣等的影響,許多人不用特別思考「為什麼」就約定了從父姓,這顯示了「父姓制」的支配性。而第二與第三理由明顯都是以「傳宗接代」為考量基礎,前者表示夫家家族需要傳宗接代,後者則表示妻家家族不需要由妻擔負傳宗接代的責任,所以「無此需求」。這兩者像是銅板的兩面,反映也鞏固了「父姓傳宗接代」的正當性與支配性。其中第三個理由,就類似2007年修法之前我國僅開放母無兄弟者可以從母姓的「例外條款」邏輯,其目的也僅是為了讓「母親的父親」家族的宗姓可以獲得傳承。
因此並不意外地,在從母姓家庭中,第一名的理由也是「為了傳宗接代或祭祀需要」(36.1%)。但接下來的理由則較為不同:第二名「基於男女平等精神,凸顯子女不一定需要從父姓」(27.1%);第三名「因為前一胎已經從父姓,輪流從姓比較公平」(16.1%),其訴諸的是與傳宗接代完全不同的邏輯。儘管因為本題為複選題,選擇「男女平等」的受訪者也可能選了「為了傳宗接代」,但已經可以看出「性別平等」「公平」等論述是從母姓當事人用來挑戰父姓制霸權的另一個論述資源。
接著,我們比較從母姓和從父姓的家庭,在各類變項上有無統計上的顯著差異,以找出哪些變數可能影響從母姓的決定。結果發現,兩種族群達到統計顯著上的差別,仍以人口變項的差異為主:包括:
(1)    母親無兄弟(從母姓家庭的母親無兄弟比例為44.0%;從父姓家庭為18.9%)
(2)    父親為外國人(從母姓家庭的父親為外國人比例15.7%;從父姓家庭為0.2%)
(3)    母親為原住民(從母性家庭的母親為原住民者有18.8%;從父姓家庭為2.2%。
(4)    父親年齡(從母姓家庭的父親超過41歲以上的比例有21.4%;從父姓家庭為12.4%),此一差異可以用「老二哲學」[4]來解釋,也就是在從母姓家庭,父母多半讓第二胎以後的子女才從母姓,因此父親年齡較高。
至於三個態度變項上(性別意識、母姓污名認知、姓氏自主觀),最後只有「姓氏自主觀」在從母姓與父姓家庭間達到顯著差異[5]:從母姓家庭的姓氏自主觀屬於「高」程度比例有36.1%,顯著高於從父姓家庭(26.1%)。但是在「性別意識」和「母姓污名認知」上,兩者並不太大差別。也就是說,從母姓家庭的性別平等意識並不比從父姓家庭較高;換句話說,性別意識較高的父母不一定較會選擇讓子女從母姓。理念與實際行為之間,顯然還需要其他變數的催化。
前述問卷調查結果大致描繪了從母姓家庭的可能樣貌及其從母姓動機。但是就和所有的量化研究一樣,統計數字無法告訴我們這些當事人在協商姓氏過程中,有些什麼遭遇和克服策略。這些問題就需要從深度訪談中獲得瞭解。
在傳宗接代之外:深度訪談發現
深度訪談受訪者的尋找是本研究一大困難。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並不會特別知道誰家的孩子從母姓,因此在2010年間,主要透過滾雪球方式,認識了五組受訪者:娥爸娥媽、雙爸雙媽、秀秀、大娟、倩倩,其中娥爸娥媽與雙爸雙媽是夫妻一起接受訪談。這些訪談除了讓我對從母姓政治有更豐富的瞭解外,也不斷與自己的從母姓歷程對話,找到許多共鳴之處。我的研究發現可以分為從母姓理由、影響從母姓的因素、以及從母姓的影響三方面來呈現。
(一)從母姓理由:性別意識vs. 傳宗接代
儘管在量化研究中,從母姓和從父姓家庭的性別意識看不出顯著高低差異,但我的五對受訪者讓我印象最深刻之處,就是夫妻都至少有一方有明確的性別平等意識,並以此說明孩子從母姓的正當性。
多數有性別意識的是女方。例如娥爸、娥媽在大學交往時,娥媽就參加女學社,並且帶娥爸見習。娥爸也感受到自己的性別觀念有所改變。秀秀和倩倩則是在婚後一直用「公平」「孩子是兩個人的」的觀念,來鼓勵先生接受讓兒子從母姓,花費一些心力來說服先生。大娟和我類似是自我認同明確的女性主義者,由於與夫家不和,因此後來是以離婚方式,讓自己的孩子改為母姓。比較特別的是雙爸和雙媽這一對,是由雙爸作為發起者,因為大學時他曾經修過性別課程,很早就接觸過這議題,並認為從母姓是很公平的事;加上雙媽剛好沒有兄弟,長輩對雙爸表達過希望有小孩從母姓,因此雙爸主動提出此議。
確實如雙爸雙媽的個案顯示的,在性別平等意識之外,「母無兄弟」也是我的受訪者之共同特色:五組個案中有四組的太太娘家只有姊妹。有些娘家長輩會對於女兒的下一代從母姓以傳(父親)宗嗣一事非常盼望如雙爸雙媽,是由雙媽的奶奶在婚前為此與雙爸溝通過。其他受訪者像是秀秀、娥媽的父母,也曾暗示從母姓的孫子女將可獲得較多遺產;但秀秀、娥媽強調並不是為了這些遺產而讓子女從母姓,也不是為了傳宗接代,因為小孩的孩子是否會繼續傳承這個姓氏「根本是沒有辦法打包票的。」因此她們傾向從性別平等角度來說明自己的行為。
(二)影響從母姓的因素:超脫父系控制的經濟與文化資本
除了前述直接的動機或理由之外,還有一些間接的因素構成受訪者從母姓的助力和阻力。因為從父姓畢竟是一項根深蒂固的傳統,要改變這項傳統,需要一定程度支持能動性(agency)的客觀條件。這些條件主要攸關兩個家庭之間,或是上下兩代之間的經濟與文化資本,而其重點是賦予「想從母姓者」較高的發言權力。
例如,女方或女方娘家的經濟優勢,可以讓女方比較有進行這場「小革命」的發言權。例如大娟就強調自己「(經濟)從來不靠他,所以就是缺了他也沒有關係,這個家有沒有他是無所謂」;加上大娟與夫家的關係很早就決裂,先生又因疑似外遇被大娟抓包,因此她可以沒有太多顧忌地以假離婚的方式(婚後仍與先生同居),來改變子女姓氏。可以說,先生的外遇缺失賦予她在此事上一定的發言權力。類似地,秀秀也透露了自己娘家的經濟實力較強,因此不僅自己的二兒子從母姓,她的姊姊和姊夫只有一個兒子,也是從母姓,而且與秀秀的父母住在一起,受長輩的經濟支持。
倩倩的家庭則是在文化資本上比夫家較高,她認為自己父母支持她讓小孩從母姓,並不那麼是因為沒有兒子,而是因為態度上的開明與自信,不會怕別人閒人閒語。而在同時,倩倩先生的父母很早就離婚,先生一直由母親帶大且其爸爸已過世,因此傳統夫家對媳婦的控制慾/力並未出現在倩倩身上;她要回應的只有婆婆過度在意外人眼光的保守態度,因此說服先生去作為溝通橋樑,而不直接與婆家討論。娥媽提及自己父母並不迷信、較為現代化,是支持她們改母姓的基礎;但是這也造成了較為傳統的娥爸的父母的激烈反應,認為沒有受到娥爸娥媽的尊重。
前述案例讓我們看到想要從母姓的家庭,似乎娘家在經濟或文化資本上要相對較高,才能抵擋父姓制的壓力。但雙爸雙媽家的案例又有些不同,因為是雙爸家庭的社經地位較高,因此在知道兒子讓孫女採用雙媽娘家姓氏之後,憤怒到一度拒絕兒子進入家門。雙媽直言:「我覺得我婆婆其實比較生氣的地方是因為...,不是從母姓這件事,而是從我們家的姓這件事。」但因為堅持者是雙爸,擁有同樣的經濟和文化資本和上一代抗衡,因此父母的憤怒並無法改變他的決定。
(三)從母姓的行動策略:從對抗到溝通
因為從母姓最直接面對的就是來自家中長輩的阻礙,因此我的受訪者們採取了幾種不同強度的策略,來實踐從母姓的目標。以下依照其「衝突」到「溫和」的程度介紹:
最衝突的策略就是「直接對抗」,又以離婚的大娟手段最為強烈。從其言談中可以看出,對於夫家的不滿,是其不在意正式決裂的原因,「從母姓」是其追求的目的,也是其反擊夫家父權的手段。在離婚之後,夫家的質疑和不滿,則完全推給依舊同居的先生承擔,因為「今天已經決裂了,我根本不用去面對你在想什麼,那根本不是我要考慮的。」除了大娟之外,雙爸、雙媽在過程中也曾與雙爸的母親一度冷戰,因為雙爸的個性是對於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就會有所堅持。此外,他也認為自己成立的家庭,應當由自己作主,而不用事事聽從父母意見。
若要避免直接衝突,但又知道父母可能反對者,就會採取「先下手為強」的策略,事前不告知父母。娥爸娥媽以及倩倩都是在登記子女從母姓之後,才讓夫家父母間接或意外知道此事,且某個程度都以「自主權」為訴求。倩倩的先生在被她勉強說服讓兒子從母姓之後,因為認為個性傳統保守的母親不大可能接受此事,因此是等到登記完才告訴母親。娥爸娥媽也是預見夫家會有很多意見,但又認為這事情應由自己作主,所以乾脆先做再說,長輩就算責難,也改變不了什麼。此一策略反映了年輕一輩夫妻的獨立意識
如果從母姓這件事情無法獲得長輩或配偶的認可,又不願直接對抗衝撞,則可能有一些策略,在堅持理念和遵守傳統之間取得可接受的平衡。從倩倩和我自己的個案上,不約而同發現「命名的藝術」可以達到一部份緩衝功能。我和先生將小孩取單名「川」,並且告訴我的公婆,回到鄉下則可以將先生的姓氏加上,叫他「溫彭川」。由於公婆比較在意外人質疑的眼光,因此他們勉強接受了這個策略,讓這件家庭爭議劃下句點。類似地,倩倩為了平緩先生對於外人眼光的疑慮,則是將先生的姓氏直接放入孩子的名字,孩子叫做「洪敦」[6],但登記時仍加上倩倩自己的姓,也就是登記名字為「邱洪敦」,作為回應外人詢問、避免困擾的策略。
最後一項策略在本研究個案中算是常見,不論是事前或事後,家庭關係還是需要繼續,因此「由先生負責溝通」此一策略多少不可免,以避免太太與公婆親戚間的衝突與尷尬。為此,有時太太要先說服先生,如秀秀就是成功說服先生的例子「從父姓、從母姓都是你的小孩子」,一旦先生認同這樣的論述,會較為容易化解從母姓帶來的僵局。而娥爸娥媽因為在事前與娥爸的父母缺乏溝通,一度造成家人很不諒解,因此也在事後嘗試修補和父母及姊姊之間的關係。娥爸的方式是透過在部落格上的書寫,將自己的心情、甚至給爸爸的家書等,都放在姊姊會閱讀的部落格,透過這方式告訴家人:「我現在把這個家照顧的很好請他們不要擔心」
(四)從母姓的影響與後續
由於我的受訪者從母姓的孩子年紀都還小,要評估從母姓對他們的影響,還有待未來的觀察。但是光就「從母姓」這個行動在雙方家庭與對外的朋友網絡間所造成的回響,可以從兩方面來談。
夫家的禁忌vs.娘家的感激
即使從母姓成了既成事實,這個議題的敏感性並不一定消失。特別是在夫家,不論是親友聚會或是平常的互動,「姓」常會是一個禁忌,父母在叫喚孩子時,可能就避免連名帶姓,而只呼其名或小名。例如雙媽發現,男方的家人在叫大女兒(從父姓王)時,會連名帶姓地叫「王海蓉」,但是在喊老二老三兩個雙胞胎(從母姓朱)時,則是「會叫大妹小妹,或是就叫瑜瑜、玲玲這樣,不會去連名帶姓叫她們,就是跨過,就是沒有」(雙媽)。我自己也有感覺孩子還小時,在公婆或夫家親人面前,習慣叫兒子「阿川」「川川」,會避免直接叫「彭川」。
這樣的禁忌感,不僅反映在當事人要避免提出此事刺激到公婆,也反映在男方家族、親友,也不直接提起這個話題。就算親人之間私下有談論,也往往迴避直接與當事人對話。例如,倩倩就提到,在先生的親友圈圈內,她們的行為不大能被認同,她在男方親友心中「是驚世駭俗的人」,但平常互動大家仍是「以和為貴,避免爭執」。另外,娥媽則是曾在一次過年聚會中,聽到兩個親人在不遠處討論這件事情,其中一個長輩說:「為什麼生女生還要跟媽媽姓?」娥媽當場覺得她們為什麼不直接來詢問她,這種感覺很不受尊重。
相對於夫家的禁忌感,如果從母姓符合女方家族長輩的期待(為了傳宗接代),則這個行動將帶來女方家族很大的感激。例如秀秀就說,雖然她的爸爸嘴裡沒有說什麼,「你就知道他是比較快樂的,對,從他的一些行為舉止上面啦,稍微看的出來啊!」雙媽的奶奶則是經常在她面前稱讚雙爸,「謝了很多次了」,甚至覺得佔了便宜。
改革種子vs.到此為止?
從母姓在夫家或許是一件禁忌的事情,但如果是基於性別平權的精神而從母姓,其實父母親還是很驕傲的,也隨時準備以親身經驗來影響他人。例如我和先生經常藉機闡述從母姓的心情和策略。大娟、倩倩也都會順著別人的詢問,來個機會教育。
不過如果是擔心別人誤以為自己為了傳宗接代(即使本身並非如此),可能就會比較低調。像是秀秀,雖然也基於平等的理由,讓次子從母姓,但平常她不會刻意多談這件事,因為她覺得外人常會開玩笑說她是為了分娘家財產,讓她不高興:「我的想法就是不關你的事,這是我們家的事,所以人家如果問這個,我不太會講」。
因為社會上許多人看待從母姓者都帶著「有特殊理由或好處」的預設,讓許多從母姓者寧願保持低調。一般人如果得知別人家小孩從母姓,也常像不小心窺探別人的難言之隱一樣,不好意思多問。然而,如果從母姓的家庭對於這件事情都保持低調,從母姓的傳統污名,恐怕也難以獲得改變。
由此我們也發現,如果不是具備性別改革的強烈動機而從母姓者,在言談間較常缺乏「讓孩子的下一代繼續實踐從母姓」的動力,而偏好保持中立「不干預」的角色。例如當我問受訪者會不會建議從母姓的孩子他以後生的孫子,也至少有一個從母姓?有些受訪者有點意外與猶豫的回答:「他們講好就好了。因為說真的時代一直在變啊,我只能管好、做我自己的想法,我不能管他的想法。」可以看出有些受訪女性從小受到家裡長輩賦予的傳宗接代壓力,也可能是讓她們不願再干涉孩子未來的小孩從姓問題,而由孩子「自主決定」。然而,從性別平權的角度而言,這樣的自主想像,似乎又忽略了父姓制的霸權規範下,姓氏選擇的「正常」和「異常」早被注定,從來就不是完全「自主」的。
透過五個從母姓家庭的經驗分享,本文初探了從母姓所需面對與克服的家庭政治。儘管「母無兄弟」是約定從母姓的重要原因,但是這個機會究竟能否成為家庭性別平權改革的種子,翻轉「只有兒子可以傳宗接代」的父系傳統邏輯,進而提升女性的家族與社會地位;抑或只是用來解決這一代傳宗接代危機,就「到此為止」,以後繼續「從父姓」下去,這個發展與行動者本身及社會普遍的性別平等意識都有很大關係。因此,只能召喚更多認同從母姓理念的朋友,化理念為行動,加入「驕傲從母姓」的集體行動;期待未來「你們的小孩姓誰的姓?」不再是一個突兀、沒禮貌的提問,而能就像問「叫什麼名字」一樣,新生兒父母可以津津樂道其協商過程。

(本文刊登於巷仔口社會學


[1] 民法1059條在2007年修正前,對於子女姓氏的規定全文為:
「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約定。
贅夫之子女從母姓。但約定其子女從父姓者,從其約定。」
[2] 夫妻離婚是小孩改從母姓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改姓考量以及不改母姓對家庭與子女造成的困擾,可參考婦女新知基金會(2010《單親家庭「姓」解放:民法親屬編子女姓氏條文「不利影響」之研究》結案報告。唯因本文聚焦在探討婚姻內的從母姓情形,因此對於單親、繼親家庭的改姓問題暫不討論。
[3] 這些調查研究工作是在執行《單親家庭「姓」解放:民法親屬編子女姓氏條文「不利影響」之研究》計畫時附帶進行,該計畫由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婦女新知基金會執行。
[4] 老二哲學這個概念是引自陳怡君(2010)的文章。
[5] 「姓氏自主觀」的測量是根據三道題目一一(1)我的孩子成年後若想改姓,我會尊重他/她的自由;(2)姓氏選擇權應放寬至隔代直系血親,例如可以選擇祖母或外祖母的姓氏;(3)姓氏選擇應當超越血源關係限制,可以自由選擇有紀念意義或認同價值的姓氏一一以量表方式統計三道題目的回答,將受訪者分為姓氏自主觀高、中、低和反對共四類。比較之後,發現新生兒從母姓的父母,對於姓氏的自主態度,比新生兒從父姓的父母較為開放,且達顯著程度。
[6]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此處的姓和名均以假名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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