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13)年6月,我高齡生下了第二胎,很高興是個女兒。有趣的是,一些熟悉的朋友開口問的第一句話不是:「她叫什麼名字」,而是「她姓什麼?」
在民法1059條於2007年修正後,我國子女姓氏的規範有了劃時代的改變,就是規定夫妻在辦理出生登記時「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而不再是以前一律規定從父姓(除非母無兄弟可另行約定[1])。從學生時代就參與婦女運動的我,因為瞭解子女姓氏的父權優先條款在民法修正過程有多麼難以突破,而且在2007年3或4月確認懷孕的那一天中午,我剛好從電視新聞看到1059條修法三讀通過的消息(就是這麼巧!)。為了珍惜這個得來不易的修法成果和我懷孕的時機,在先生的支持下,我們的兒子取名彭川,從母姓。這就是為什麼,許多朋友會好奇我們的第二個孩子姓什麼。